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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發生性騷擾事件,我應該採取什麼措施?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

如果發生性騷擾,建議你(妳)這麼做:

1、 相信自己的直覺:雖然不是每件事都會構成性騷擾,但請相信自己直覺。

2、 尋求情緒支持:你可以向朋友或同事說出自己的感受,不要因此自責、失去信心,或任何羞愧。

3、 向性騷擾者直接說「不」,要求停止性騷擾:美國平等僱用機會均等委員會建議性騷擾的受害者寫信給騷擾者,其內容包括: (1)事件發生的過程(人、事、時、地、物) (2)受害者對於這件事的感覺及想法 (3)受害者的希望,例如行為人停止騷擾行為,或道歉等

4、 詳實記錄每次性騷擾行為,作為申訴之用。

5、 尋求證人,及其他證據: 以錄音作為蒐證方式時,應同時注意刑法第315條之1妨害秘密罪之規定,建議以自己作為對話的一方時再錄音,或由同事、友人與其對話時錄音。

6、 向管轄單位申訴:如適用性騷擾防治法者,向行為人所屬單位提出申訴,不知或不明者,向警察報案,或向場所主人提出申訴,由場所主人將該申訴案送往當地主管機關處理。

7、 如管轄單位七天內未進行調查,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者,得向主管機關提出陳情。

 

提醒您,本校申訴窗口資訊如下:

  • 學生申請窗口:學務處執行秘書 郭真怡 (分機11201/文興樓3樓)
  • 教職員工申請窗口:人事室執行秘書 郭秋君(分機11401/主顧樓801室)
  • 受理電話:0921-382470
  • 受理信箱:pu10200@pu.edu.tw
  • 諮詢專線:04-26328001 # 1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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