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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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校園性別事件或違反性平法事件通報窗口:
學務處執行秘書 郭真怡(分機11201/文興樓3樓)
學務處助理 吳旻柔(分機11203/文興樓3樓)
校安中心24小時專線:0921-382-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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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員工受理窗口:人事室執行秘書 郭秋君(分機11401/主顧樓8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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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 地點 |
1、其中任一方是學生 受理地點:學務處(文興樓3樓) 2、校園職場性騷擾 受理地點:人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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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 資格 |
1、申請人(被害人) 2、檢舉人 3、申請人之法定代理人 |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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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依據 |
1、靜宜大學校園性別事件防治規定 2、性別平等教育法 3、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 4、性別工作平等法,網址: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14 5、靜宜大學性騷擾防治辦法,網址:http://www.psn.pu.edu.tw/rule/B9012.pdf |
備註:本校已訂定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對性騷擾之界定乃是以被騷擾者不舒服的主觀感受為主,因此教職員工生於人際互動時應遵守尊重、禮節及倫理等原則。

